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组织人员对法官进行“查廉”,有力推动该院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查是否有收受当事人的礼品、钱物等行为;二是查是否有参与案件当事人家属或者代理人安排的就餐、娱乐等行为;三是查是否有借案件名义变相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问题;四是查是否有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五查是否有从事违背法官形象的其他行为;六是查否有违反“五个严禁”和市委的“五禁止,十不准”等行为。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室、政治处等相关部门,采取走访了解案件当事人、通过电话联系党风廉政监督员,了解法官春节期间社会活动情况;查阅在两节期间向社会开通的投诉热线电话记录,了解法官春节期间有无相关投诉;随机选择近期开庭审理的案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法官是否有不法行为;
“查廉”活动开展20天来,该院全体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最大限度排除了人情关系等对公正办案的干扰,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