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狗子毒死后,被告人陈七(化名)翻墙入院捡狗子时被主人发现而引起厮打,为救同伙被告人陈七再次入院帮忙,11月15日,被河南省罗山法院一审依法以抢劫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陈七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凌晨,被告人陈七伙同同案犯李某窜到县城附近一村庄,李某下药将村民白某的狗子毒死后,翻墙进入白某的院内捡狗时,被白某父子发现,引起双方厮打,被告人陈七也翻墙入院帮用助同伙,李某寻机逃跑,陈七意欲逃跑时,被白某父子抓获,并送到公安机关。法院依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