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理发店做头发,不料钱包失踪,哪想竟是理发师顺手牵羊。11月5日,理发师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2007年7月高中辍学后,即来到罗山县城的一家理发店打工。2010年8月5日,其在给顾客王某做头发时,无意间发现王某的手提包内有大量现金,遂见财起意,趁王某接听电话之机,将手提包打开盗窃包内现金43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