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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基层法庭干警队伍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0-10-11 11:16:44


目前,河南省罗山县法院共设有基层人民法庭4个,基层干警20人,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18.2%。其中,本科学历以上16人,占基层干警总人数的80%,大专4,20%;从年龄段分,35岁以下8人,占40%35-45岁的11人,占55%45岁以上的1人,占5%;副科级以上审判员4人,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3人。2006年,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市级先进4人,县级先进5人,有1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有2个基层人民法庭被省高院命名“四最”人民法庭。自2000年以来,未有一起基层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我院抓好基层干警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我院党组历来重视法院干警的队伍建设,对基层法庭干警队伍建设更是严格要求。2003年我院开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经竞争上岗的基层法庭干警大部分都是中共党员,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形成了一支更具有朝气和战斗力的基层队伍。2006年基层法庭又先后充实了5名干警,3人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平均年龄26岁,为基层干警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良好扎实的专业理论素质为基层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抓好进人关的同时,我院更加注意抓好后续教育,注重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干警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每年都制定《基层干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连续三年举办了诉讼调解工作理论研讨会,不断提高基层干警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审判能力,撰写了一批有分析、有对策的基层调研文章,先后有十余篇在国家、省、市级报刊上发表。在抓好基层干警队伍建设的同时,我院还十分重视基层廉政建设,教育基层干警积极发挥“窗口”作用,紧绷廉洁这根弦,做到警钟常鸣。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基层法庭管理工作。

为全面规范基层工作,我院不断建章立制,以制度去约束人,去管理事,制定了《基层人民法庭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基层法庭庭长负责制,切实落实基层法庭干警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基层干警上下班签到与请假制度,严格基层干警外出办案审批登记制度,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基层干警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

针对基层法庭受案秩序相对较乱的情况,我院还出台了《基层法庭受案管理办法》,明确基层人民法庭受案辖区,严把立案关,加大监督力度,所有案件均报院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严格诉讼费收入管理,诉讼费收取全部由院财务人员统一收取,钱票分离。针对基层审判工作条件较差的实际,我院还对基层干警每人每月补助下乡办案津贴100元,以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大对基层法庭管理工作监控力度。

为强化管理,我院制定《基层法庭工作考核细则》,分别从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案件审理、信息调研宣传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科学管理,年度考核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排序,落实奖惩制度。院干警作风建设督察小组定期对基层法庭进行督察,对基层干警违法违纪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通报批评。对各基层法庭审结案件,每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落实评查奖惩制度,开展错案责任追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法庭及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渎职和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错案的,依法依纪处理。

近几年,罗山法院基层法庭干警队伍总体上是好的,相对比较稳定,没有出现大的起伏波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整体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尚有部分基层干警学历要求并未达标;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层干警人数较少;3、个别干警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当事人冷、横、硬、蛮现象;个别干警办案还存在简易程序过于简化现象;5、合议庭审理案件庭审中,成员中途退庭现象偶有。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根本在于干警的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法官是一个光荣称号,更是一种自我约束,决不能放纵自己,追逐私利。同时,一些制度欠缺,有些制度形同虚设,也没有真正起到规范作用,因此,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基层法庭干警队伍,还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等活动为动力,教育基层干警牢固树立稳定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为民意识;要在时间上、人员上、措施上落实政治学习,保证每周一次政治学习时间;要不断加强基层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定期组织基层干警收听收看相关教育片,把基层人民法庭真正建设成为司法为民的窗口。

二是加强基层干警的业务学习。要建立健全基层干警业务培训与考核制度,定期培训与以案代培,以法代培相合,考试、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基层干警的业务素质与能力;要在组织上、制度上关心和爱护基层干警,在时间上、措施上激励和帮助基层干警加强学习,以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完善基层法庭管理监督制度,加大规范力度。目前,我院已经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有些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如简易程序适用过于随便,案件开庭不严格在审判庭内,干警不在接待室值班,并有个别脱岗现象等。还有的问题设有相应制度约束,如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批制度,对违规基层干警制裁处理程序等。因此,完善基层法庭管理监督机制,加大规范力度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要多借鉴兄弟法院好的规章制度和好的工作方法,构建基层法庭管理监督框架,完善操作,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法庭管理规范力度,从人员、案件上加强调控,推动基层工作良性循环。

四是加大纪检监督和事后监督力度。要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调查落实对基层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举报,不护短、不避嫌、查证属实的坚决处理。同时要建立定期对已审结案件当事人回访、案件复查、卷宗、法律文书抽查评比等制度,从中找出不足,引以为鉴,改正并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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