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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刑事审判试行判后回访新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09 09:49:14


前不久,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首次对在该院判决后在信阳五一监狱等服刑的2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回访,通过与所在监狱及部分服刑人员座谈、开展巡回审判和判后释法等方式,让服刑人员感到了该院的人文关怀,并就建立民事赔偿附减刑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解决部分服刑人员判决后民事赔偿不执行、及时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了解,罗山法院首试判后刑事审判回访制度,通过定期到判决人员服刑监狱走访,探索了一条新途径。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罗山法院刑事庭根据院党组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到信阳五一监狱,对经该院判决的李某、陈某2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回访座谈,监狱管理方面人员参加了座谈。

除与服刑人员回访外,该院法官还就建立民事赔偿代减刑这一制度与监狱管理方进行了交流,但这一办法要由省级相关部门作出规定才能实行,并需要有具体的操作办法。监狱管理方对罗山法院在新形势下能够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给予了高度赞扬,认为这是对解决执行问题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更为服役人员认罪伏法、积极改造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通过试行判后回访,不仅展示了罗山法院的司法理念、管理制度,照亮了服刑人员的心灵,还就建立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规定进行了探索。该法院领导表示,判后回访制度将长期建立、定期开展、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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