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久前山东潍坊、河南周口、洛阳等地区接连发生的几起基层法院个别干警严重违法违纪事件,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近期基层法院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的紧急通报》文件精神,按照“严格管理、严密监督、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厉查处”的方针,制定了五项相应措施,抓好队伍廉政建设。
实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度。即由院长、副职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实行季度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个人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的一个重要依据;
建立干警廉政保证金制度。即规定每位干警在年初时交纳廉政保证金,对于有违法违纪的,予以没收该保证金,如全年无违法违纪的,则年底时予以双倍返还;
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家中办理婚丧嫁娶等活动须向院纪检报告;
规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县汇报制度。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本县,须逐级向分管院领导、院长汇报;
完善干警8小时外廉政监督制度。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邀请干警家属对干警8小时外进行监督。由于该院措施得当,监督得力,至今未出现一例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