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干警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省高级法院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四个抓字”为入手,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以“抓廉政讲评制度”为入手,确保廉政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每月各部门廉政讲评、每季度分管副院长廉政点评、每半年全院廉政通报制度。由院纪检部门负责落实,并纳入部门年终绩效考评。
以“抓网络宣传教育制度”为入手,培养干警高尚的职业道德。利用职权本院网络,将全国人物典模及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进行对照宣传,树立正气,弘扬先进,及时做好网上警钟长鸣和廉政警示提醒,培养干警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情操,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以“抓责任追究制度”为入手,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该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部门,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机关效能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违纪案(事)件连带责任追究办法》、《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自律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重点加大对“日常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制止不当行为及不良做法,真正做到责任到岗,追究到人,绝不姑息。
以“抓互评互考制度”为入手,培养干警良好的工作作风。该院加大对各部门及干警作风养成行为的评估,分为对口业务部门之间、综合部门之间、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三组互查互评互考,每半年一评,以作风廉政优胜考核到各部门、落实到人,并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单位和法官个人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