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尤为注重营造和谐而融洽的审判工作软环境,为审判工作稳健有序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一是营造“五种环境”,做到“三互三不”,推动和谐团队建设。营造“五种环境”,即:团结友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环境;平等竞争、奋发进取的工作环境;全员参与、互动互进的学习环境;以人为本、舒心平等的管理环境;规范高效、和谐幽雅的办公环境。做到“三互三不”,即感情上互相理解信任,不互相怀疑妒忌;工作上互相支持补台,不互相掣肘拆台;生活上互相关心,不互相冷漠淡却,形成风正、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文关爱,促进干警内心平和。该院不断创新队伍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促进审判和谐。该院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落实干警的政治待遇,2005年以来,共为31名干警解决了正、副科职级待遇。截至目前,凡上级部门要求配齐的职位和解决的职级待遇,县委全部予以配齐和解决,对于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管理方法上依照人性的特点和规律,因人而异、因事制异,引导干警自尊、自爱和自强。通过网上集思广益、院长信箱、谈心活动等方式与干警进行沟通,准确把握干警思想动态,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为干警更好地工作生活提供保障。
三是落实关爱新举措。干警生日当天院党组送上一份生日蛋糕;干警生病住院时及时送上一束鲜花、一份礼品进行慰问;春节时院长给干警家属寄上一封慰问信;每年组织干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好健康档案。在干警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问题上,院领导也总是力所能及地给大家以帮助。
院领导的关心和厚爱,获得了人心,赢得了信赖,使广大干警深深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干警们就象爱护自己的家庭一样,以主人翁精神,关心、爱护着法院,支持法院的每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