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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试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引导制度

  发布时间:2010-07-29 09:57:07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呈上升趋势,为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减少诉累,日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试行《交通事故纠纷诉讼引导制度》,该制度由民一庭具体负责落实。同并制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引导书》、起诉状、证据清单、残疾赔偿参考标准等诉讼文书样本和赔偿标准。提示了诉讼风险和注意事项,并从诉讼主体资格、可主张的赔偿项目、证据材料提交三方面,告知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列明了不同诉讼主张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其中,对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建议当事人将承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同时,该院还针对车辆损失、人身伤害、人身死亡三种索赔情形,分别制定了起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并将“引导书 ”放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交警队内的调解室,便于当事人查阅。

目前,该制度试行1个月以来,为有3位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15万元余元,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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