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以全省法院“制度创新年”活动为契机,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科学管理助推廉洁执法,建立健全了一套权责明确、配置科学、监督有力、运转有序的管理机制,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科学规范,干警执法规范廉洁的“和谐法院”。
构建审判质效管理体系。该院构建了审判委员会领导下的、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依托、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全位运行”为主要特征的审判质效管理新机制。各部门在审判质效管理工作中既是被管理者,同时又是管理者,建立起了环环相扣、流程顺畅的全方位审判质效管理体系,实现了被动监督、事后监督向主动监督和事前、事中监督的根本性转变,使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大幅度提升,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该院制订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机效考评办法》、《法官机效考评办法》、《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几十项规章制度,并整理汇编成册,实现“无缝隙”覆盖的制度链条,内容涉及审判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工作有标准、行为有规范、考核有依据,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模式。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确保了制度的顺利落实,有效地督促了干警的工作。
科学构建奖惩考核体系。该院不断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制定科学的质量标准体系,合理设置指标权重。实现部门、人员分类管理,将工作量化、细化,对各类案件的各项程序及工作均制定了不同的质量标准,为审判、执行人员及有关庭室建立审判质量档案,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数据记入《法官个人机效档案》,将审判人员的办案数量、质量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通过年度考核发挥正反两方面的激励作用,强化全院干警的岗位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