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八)立案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09-06-02 17:55:02
当事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应副本、身份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立案条件的必要证据。立案法官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审判信息管理表,报立案庭长审批后,按案件类别从微机中获取案号,办理立案手续,向当事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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