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河南省罗山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计划生育非诉执行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200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计划生育部门申请执行案件108件,已经执结105件,执结率达97.2%,执行标的额97万余元。
一是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执行法官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定期到各乡镇举办法律讲座、辅导培训,提高计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严把立案关,坚持依法审查。立案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决定书等执行依据,并严格审查处理决定是否合法、处理决定书是否送达生效、被执行人是否确未履行,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力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通过集中宣讲教育、召开小型座谈、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使被执行人意识到计划外生育的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进而促使其自觉交纳社会抚养费。
四是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协作,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计划生育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开展集中执行时邀请其密切配合、协助工作,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