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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五项措施强化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13 09:41:12


罗山县法院高度重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通过完善五项措施,重落实、重排查、保安全,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有力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注重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干警安全防范意识,逢会必讲安全,确保干警安全常识熟记于心;要求干警办理案件讲究方式方法,做到热情接待、文明司法、耐心答疑,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避免激化矛盾。

二是严格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严密监控来往车辆及来往人员,严禁当事人直接进入法院办公区域,遇当事人确需进入办公区,电话确认后统一登记方可进入,以剔除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三是规范法警执勤制度。建立法警队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法警押解犯人时密切监控、紧密协作,确保不发生犯人脱逃事故;庭审现场高度关注当事人、旁听人员等的动向,确保庭审安全,保证庭审顺利进行。

四是完善警车管理制度。各部门车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使用;遇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杜绝公车私用,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五是坚持安保排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到各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排查,对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加大排查力度,发现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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