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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 司法建议“三注重” 采纳率逾六成

  发布时间:2010-06-12 10:37:42


今年以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提升司法建议质量上下功夫,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三注重工作方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各种矛盾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6月上旬,该院已经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8份,被有关单位采纳5份,采纳率达62.5%

一是注重“快字”。即注意司法建议的快捷性,及时发现、及时调研、及时提出建议,并采取书面建议和口头建议相结合的方式,畅通建议的传输渠道,加强沟通联系,使司法建议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挥作用。如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案件过程中,发现土地承包双方对于承包合同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一旦发生纠纷不利于维护承包户的利益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为此,及时建议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将经营权证登记造册,并加强管理,得到国土资源部门的较高评价和积极响应

二是注重“准字”。即注意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善于透过个案发现问题,通过深入的梳理分析,找准切入点,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合理性的建议。如针对近年来折迁补偿纠纷增多,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的情况,向城建等部门提出了完善折迁补偿制度、调整赔偿方式等2条建议,引起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着手加以规范和完善。

三是注重实字。即注意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对所提建议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情况,跟踪反馈评价和意见,跟踪建议的后续补充完善,使司法建议真正成为法院能动司法的重要表现方式和途径。如对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得到教育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后,迅速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先后到9次到企业、校园、金融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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