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罗山县法院快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武结合本院实际,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省、市两级法院会议精神,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以王建武院长为组长、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梅传莉具体负责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三庭,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研判指导组、督导督察组、宣传信息组、联系协调组,确保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具有特色,取得良好效果。
二、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本院各部门负责人要迅速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吃透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的实质内容,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立场,站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角度,切实认清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增强搞好这次专项活动的紧迫感、现实感、责任感,把这次活动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永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不出事。
三、及时汇报,加强协作。要立即将此次专项活动的具体情况向县委、人大做专题汇报,争取县委给予坚强领导,人大给予大力支持。要尽快与公安、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工作,强化工作合力,增强集群力量,形成工作互动,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儿童妇女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四、搞好排查,明确重点。要按照省法院和信阳市中院的要求,对十类刑事案件、四类民事案件、四类行政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建立分类台账,在彻底排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案件,实施承包责任办理,确保把事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办好、办扎实,用生动具体的个案彰显人民法院维护儿童妇女人身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决心和真心,用一个个具体案例进行法制宣传,确实起到办好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
五、发挥优势,延伸服务。要切实认清维护稳定,保民生、民权、民利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法院司法资源优势,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宣传法律,增强儿童妇女依靠法律保护人身安全的意识和技巧,积极开展百名法官进校园活动,派出法官担任学校法制校长,到社区、工厂、乡村担任法制指导员,宣传法律,开展咨询,进行法律心理辅导,提高儿童妇女的法律素养,增强人身防范意识,法律维护意识,使法律真正成为儿童妇女维护自身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六、建立妇女儿童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导诉、文书送达、诉讼费用减免、强制措施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