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并采取“二定一邀一访”四项新举措确保执法执纪监督员充分发挥能动作用。
“二定”是:一是定期更换高素质的执法执纪监督员。该院已经先后更换了二批执法执纪监督员,新一届的35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多为来自于基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执法单位的有关人员。二是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该院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向监督员通报该院的当年工作情况和下一年的纪检监督工作要点,听取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广纳良言,改进法院工作。“一邀”是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庭审。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该院主动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对庭审质量、法官的工作作风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监督。“一访”是经常走访执法执纪监督员。该院设有专人负责联络监督员,纪检监督部门也经常深入基层走访监督员。通过监督员的桥梁作用,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收集法官的违法违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