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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干警李景帮助抢救受伤女孩一事 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发布时间:2010-05-14 08:15:08


510日上午,在罗山县人民法院大门外,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曾受罗山法院干警李景救助小女孩(张梦冉,3)的父亲张宏伟在30余位亲朋、湾邻的陪同下,抱着刚康复出院的女儿,拿着两面写着“救命扶伤,恩重如山”、“见义救人,构建和谐”的锦旗,专程来感谢罗山县法院及张梦冉的救命恩人----该院立案庭干警李景同志。

罗山法院干警李景同志曾于44日帮助抢救受伤的三岁小女孩张梦冉的事迹被《人民法院报》、《人民网》、《中国法院网》、《中国新闻网》、《大河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罗山县法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李景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通报表扬,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号召全体干警向李景同志学习,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同时,该院及时编发了信息,将李景救人的事迹向上级法院报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景同志的事迹进行了信息转载和表扬。

 

责任编辑: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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