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闲聊时谈及打牌欠伍角钱之事而引起纠纷,并致人伤害。5月6日,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被告李之赔偿原告刘某医疗等费500余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负。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之系邻居。2010年1月,被告李之与湾邻姚某闲聊时谈及前一天打牌时原告刘某之妻欠其伍角钱之事,被原告之妻听见后,随后双方就在屋前争吵,此时原告刘某见状也从屋里出来参与争吵,并用拳击被告头部,双方在厮打中,被告也打了原告一耳光,随后掐住原告的脖子过一分儿松了手。原告颈部受伤出血,后在诊所治疗,支付医疗费400余元。后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并支付鉴定费300元。为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经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通过多方得知原、被告系邻居,且两家关系较好,于是采取灵活的调解方式,通过法律宣传、亲情调解和以案说法等形式,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由于原告对于损害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故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