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根据春耕生产的需要,派出巡回法庭深入到各乡村,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原则,确保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生产。
二是实施打造“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三案工程。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快速反应、联动威慑、考核评价、执行救助等长效机制。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多元分流、疏导。创新工作方法,巧借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调解优势,采取“移转当事人注意力、慎谈敏感话题、巧用人际关系、正确适用冷处理”等办法,加大调解力度。
三是加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法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和谐意识。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省高院“十条禁令”和市委的“五禁止、十不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鼓励法官及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和司法考试,并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干警及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重视并加强调研工作,对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调研文章的干警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