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三岁女孩突遇伤害,命悬一线 法院干警见义勇为,紧急救援

  发布时间:2010-04-12 10:15:56


201046,一位自称张登清(音)的群众向罗山法院打电话反映:该院一位干警见义勇为,帮助他抢救受伤的三岁孙女张梦冉,并向派出所反映情况,还给了他300元钱,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他叫李景。他对李景表示诚挚感谢,感谢罗山法院培养出了这么好的干警,请求法院要表彰李景同志。并表示,待其孙女的病情稳定后要亲自到法院致谢。

经了解,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044,罗山县竹竿镇河口村的小女孩张梦冉突遭一精神病患者持铁铣砍伤,头被砍破,颅腔出血,命悬一线,急需送医院抢救治疗,其家人在公路边拦车,多次遭到拒绝。好不容易拦了一辆出租车,可是司机看了小女孩受伤的惨状后,由于害怕,拉了一段路程后又不敢走了,其家人只好抱着小女孩在路边焦急地等待,大喊大叫,哭成一片。

正在小女孩家人万般无奈的时候,罗山法院立案庭干警李景独自驾车到竹竿镇河口村接一位客人,很远就看见前方路边围聚着一群人,哭声一片。他路过时立即停车,看见一个人怀抱一个血肉模糊的小孩,医学专业毕业的他立刻意识到小孩需要抢救,并深知抢救时间的重要性。他来不及多想多问,立即大声说:“快把小孩抱上车,我送你们去医院”。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介绍伤情,让医院做好救治准备,一边加速行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将小女孩送到县急救中心。

看到小女孩被推进了急救室,他紧张的心情才稍稍平静,随后掏出300元钱塞给了小女孩爷爷,想就此离开,可是小女孩的爷爷不肯,非让他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不可,他说了句“我是法院的”后,就匆忙驾车返回竹竿镇河口村接一位客人。

李景在返回途中,碰见了县公安局出警的民警,他又向民警介绍了小女孩的情况。

据了解,小女孩张梦冉由于伤势严重,目前已转至信阳市中心医院救治。

责任编辑:y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