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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 严禁离职法官在本院代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0-04-09 08:55:01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落实好“三项重点”工作,新年伊始,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将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并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严禁法院退休调离人员、离职两年内不得在本院代理案件,两年后不得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同时,该院要求本院领导干部都不得超越职权过问案件,不得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过问案件,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也不得私下为当事人转递诉讼材料,法院执行人员不得违规拖延评估、拍卖等工作手续的办理。与此同时,全院将进一步完善廉政监察员工作,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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