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河南省罗山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并采取五项措施开辟涉农案件绿色。
一是成立审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合议庭,该合议庭设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由民事审判第二庭具体负责案件的审理。
二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采取“三优先”措施,即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同时,加大便民诉讼力度,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减少农民工的诉讼成本。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禁乱收费,要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将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力求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维护。
五是加大监督力度。为防止在审理、执行等环节上出现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该院成立了以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组成的督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对该立案而不立案、该审理而不审理、该执行或有履行能力的而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