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倾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切实增强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司法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每年都按计划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二是继续深化学历提升。建立和完善在职深造机制,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在职学习,并注重加强研究生学历教育,使他们在知识体系上获得深层次的提高,尽快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同时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
三是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坚持法官准入制度和晋升晋级培训制度,加快对年轻职业法官的培养步伐,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并从学习时间、生活关照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
四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竞赛和评选活动。定期开展评选优秀庭审、优秀法律文书、优秀调研文章、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活动,并组织了现代司法理念、法律心理学等专题讲座和法官职业道德演讲比赛,努力建设法学理论水平深厚、审判实践经验和技能高超的法官队伍。
五是加强调研工作,以调研促审判。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围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疑难、复杂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并将思考和研究结果撰写成理论文章或典型案例在有关媒体上发表,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提供可借鉴的范例,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六是健全学习激励机制。明确将法官的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于取得高学历或开展调研工作取得成就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激发法官追求知识的热情。
截至目前,该院共有16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在全院114名干警中,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89.4%。2009年,全院在市级以上各种报刊、杂志、电台、网络等媒体采用的文章达1993篇,人均17.5篇,创造了该院的史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