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中,河南省罗山县法院提出“三个结合”要求,以此提高学习成效。
一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以学习陈燕萍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此项活动的切入口和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司法为民、化解矛盾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干警的本职工作相结合。对照自身不足找差距、析原因、定措施,把陈燕萍扎根基层、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考量的铁案。
三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提高司法能力相结合。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干警要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立足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大力提高司法水平,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