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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0-01-22 09:05:07


为进一步规范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参审案件的积极作用,根据近年来积累的经验,河南省罗山县法院构建一套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长效机制,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建立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该院从本院业务庭中抽调一批审判经验丰富,并有一定理论功底的审判人员,每季度对辖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还为每位陪审员征订《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等法律书刊。

 

二是建立陪审员信息网络机制。该院将本辖区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统一进行微机管理,并将陪审员的名字、联系方式印制成卡片,发放给群众,当事人可随机选择自己信任的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三是建立陪审员目标考评机制。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纳入年度目标考评机制,并规定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人员,每年至少邀请一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每多一次,院里将给予庭室奖分,并根据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多少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审判员、先进庭室的一个标准。

 

2009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55人次 154 件,其中,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26件,调撤率达81.8%,对及时有效打击犯罪、化解纠纷起到极积作用,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人大的充分肯定。市人大和县人大先后来我院专题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并总结推广经验。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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