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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规范司法鉴定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09-12-24 09:44:26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司法鉴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社会鉴定机构有关司法鉴定活动,以维护司法鉴定的中立和公正性。

该院采取选择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时双方当事人在场,当事人可各自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到场协助,解决了当事人不亲眼所见难以信服的问题;鉴定人在鉴定时需就鉴定的内容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使鉴定更具针对性,防止鉴定失误的发生,对鉴定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保证了司法鉴定质量和进度,提高了对鉴定的可信任度。

上述措施实施近一年来,该院先后对26起司法鉴定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审查,从中发现并纠正了2起社会鉴定机构的不当鉴定,有力地提升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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