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河南首起股票诈骗案审结 股民被骗上百万

发布时间:2009-10-14 16:03:11


河南省某厅陶瓷玻璃处原职工罗银(化名)以能给人买到即将上市的职工内部股为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骗取两名投资者129万元。昨天,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罗银有期徒刑14年。据悉,这是审结的河南省首起股票诈骗案。

据上街区检察院查明,在同熟人张某、安某的一次闲谈中,41岁的罗银自称能买到即将上市的职工内部股,并先后给两人购买了浙江海越股票,后该股票果然成功上市。在取得两人信任后,罗银以能为两人购买即将上市的康恩贝、华发股份、山东科达企业职工内部股为名,从20035月至20043月,先后骗取张某、安某现金129万元。结果等了一年多,张某、安某发现股票仍未上市,联系不上罗银,两人报了案。20081016,罗银被厦门市公安局钟山派出所抓获,赃款未追回。

案发后,据罗银交代,他自己其实没有能力为别人买到职工内部股,至于为什么第一次给被害人购买的浙江海越股票会上市,那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银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这是审结的河南省首起股票诈骗案。

责任编辑:董王超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