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积极推动“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河南省罗山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节前廉政教育,确保干警廉洁自律,度过一个清廉、文明、和谐的节日。
一是领导率先垂范。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模范遵守各项廉政纪律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率先垂范,加强管理,带头搞好本人、本部门或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
二是树立廉洁观念。采取召开党组会、中层领导会进行集中教育,各部门组织干警分头教育的形式,结合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警示干警洁身自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任何违纪问题。
三是严格廉政纪律。召开全院干警会,严格最高院“五个严禁”及市委“五禁止”、“十不准”规定;要求干警不得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及涉案当事人的礼金、礼品,或他们安排的娱乐活动及报销私人费用;警车放假期间一律入库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