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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法好“枫”景|龙山法庭:劳务受伤引赔偿之争,化判为调被告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6-10-30 16:31:39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圆满化解了这场纠纷!”近日,案件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至法庭,感谢承办法官调解了电工与装饰工程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值得一提的是,送旗的并非原告一方,而是案涉装饰工程公司的负责人——作为被告,他专程赶来,只为向法官道一声由衷的谢意。

 

劳务受伤起纠纷,多方协商终未果

2025年8月,被告某装饰工程公司雇佣原告林某担任电工,该公司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个月后,林某在一次电路安装作业中不幸摔倒受伤,导致桡骨骨折。住院治疗后,原告林某就赔偿事宜与两被告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将该装饰工程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工伤赔偿起争议,判决在即思调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智超高度重视,意识到该案既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企业的正常经营。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度陷入拉锯:保险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中院驳回后,案件又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鉴定结论为原告林某构成十级伤残。经审理,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上分歧巨大,且保险公司以团体意外险为由主张雇主责任独立,无形中加重了投保人(被告某装饰工程公司)的责任。承办法官已拟好判决底稿,却陷入沉思——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并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受伤工人未必能及时拿到赔偿,装饰工程公司也可能面临负面影响。他思索再三,决定放下判决,转为调解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定此案最优解一定是“化判为调”。

 

法理情融纾困局,各方言和止纷争

经过承办法官不断居中协调、积极疏导,案件终于迎来转机。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与难处,结合林某的伤情治疗、误工损失、过错责任划分、企业经营实际,秉持情理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各方梳理责任,引导理性认识责任划分。面对受伤的林某,法官体恤安抚其情绪,细致讲解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从减少诉累、尽快获赔、规避诉讼风险的角度,引导并支持其合理赔偿诉求;面对公司方,法官释明用工安全保障的法定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劳动者受伤的艰难处境,正视赔偿义务,主动担当;面对保险公司,法官厘清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的法律关系,推动其依法履行赔付义务。

通过多方数次“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装饰工程公司向林某支付52800元,保险公司向林某支付60000元。赔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企业也摆脱了诉累牵绊,经营重回正轨。结案后,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主动送来一面印有“调解有方显温情,年轻有为守初心”的锦旗。从对簿公堂到登门致谢,正是这场调解实效的最好注脚。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下一步,罗山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将继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以法治为盾、以调解为桥,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让司法温情直达民心,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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