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罗山法院执行局,感谢法官,找了这么多次你们始终没有放弃,终于帮我把货款全部追回来了。”
近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胡兴峰收到申请执行人陈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印有“秉公执法解民忧 执行有力暖民心”字样。这面锦旗,既承载着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该院坚持“小案不小办”、全力攻坚执行难的生动缩影。
货款未清,生效判决遇阻
李某承包了一处搭建市场工程,因施工需要,从经营水泥生意的陈某处购买了一批水泥。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李某尚欠陈某水泥款一万余元。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李某诉至罗山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胜诉权益,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控无果,人难找财难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胡兴峰第一时间对李某名下金融账户等财产线索进行查控,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在与李某电话沟通中,李某对判决结果表示不认可,辩称该工程并非其一人承包,案外人张某也共同欠款,应由张某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因此不愿支付剩余水泥款。
针对李某的抵触情绪,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生效判决具有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判决已确定其应承担付款义务,其应当依法履行;如认为案外人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可依法另行主张追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此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又先后多次前往李某户籍所在地、住所地及可能务工的工地进行查找,均未发现其下落,案件一度陷入“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
当场履行,小案执结暖心
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查找李某的线索。在继续走访摸排的同时,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李某联系,耐心开展释法说理,讲清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诚信履约。经过反复沟通,李某态度逐步转变,最终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正在罗山县某乡镇某处工地务工。
在前往李某工作地址途中,由于道路狭窄不通,执行干警不得不将警车停放在距工地约一公里外,徒步前往工地进行调查。见面后,执行干警再次释法说理,李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不应将共同欠款争议作为拒不履行的理由,并当场履行了剩余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小案不小办,执行暖民心。本案标的额虽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司法权威。执行干警以“不放弃”的执着,多次查找、耐心释法、灵活执行,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被执行人从抗拒履行转变为主动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