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我们的案子要走鉴定程序,没想到法院还没正式启动鉴定,就把我们的矛盾化解了!”原告方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罗山县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团队在处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时,没有简单地“一鉴了之”,而是灵活运用“鉴调结合”工作模式,成功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让一场因火灾引发的纠纷在诉中得到高效、温情化解。
失火毁房拒赔偿
2025年11月,原告方某家中突发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防水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使用喷枪不慎引燃房内隔音棉。火灾造成方某四楼房间内家具、家电等物品烧毁,房屋结构受损,过火面积约18平方米。
方某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服务管理者,对施工作业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却未能对现场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有效管控,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协商无果,方某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对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调结合止纷争
案件移送至罗山县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后,承办人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研判争议焦点。司法鉴定作为法定证据方式,具有严谨规范的程序要求,客观上存在相应的时间周期与成本支出。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纠纷高效化解,司法技术部门坚持鉴定职能与多元解纷并重,主动前移调解关口。在组织双方选取鉴定机构前,技术人员专程前往火灾现场实地查勘,全面掌握房屋损毁情况,为后续专业释明与矛盾化解奠定坚实基础。
当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法院,准备启动鉴定程序时,司法技术部门没有简单出具委托手续,而是立足纠纷实质性化解,主动开展 “面对面” 释法明理与调解工作。司法技术处负责人结合房屋受损类案件特点,向当事人全面释明司法鉴定的法定程序、费用标准、审理周期及证据效力,帮助双方客观认识鉴定在诉讼中的功能与作用,同时细致算清 “经济账”“时间账”“法律账”,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路径。
通过专业释法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原告自愿放弃鉴定申请,选择以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司法技术团队随即联动主审法官开展联合调解,当天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4.5 万余元,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是罗山县法院深入推进“鉴调结合”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理念贯穿司法鉴定全过程,让专业力量与解纷理念同向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纠纷化解中的赋能作用,探索更多高效解纷新路径,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