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年底执行攻坚收官工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2月12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2025年第20次 “豫剑执行” 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起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守护民生权益。
寒潮来袭,气温骤降,但丝毫未阻挡执行干警的脚步。清晨 6 时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集结完毕。“出发!” 随着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雷一声令下,30 余名干警兵分四路,乘坐 8辆警车,按照前期摸排的线索,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此次行动延续 “精准施策、刚柔并济” 的执行思路,重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小微企业货款等与群众生计、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案件,既保持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高压震慑,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执行力度与温度同频共振。


截至当日17时,本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5案,达成执行和解4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70.3万元,扣押车辆2辆,张贴执行公告16份。
天寒地冻,挡不住执行的脚步;寒风凛冽,司法为民的信念不会“降温”。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优化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温暖、高效的司法保障。
精准突袭破僵局 善意执行显温情
行动当天上午 9 时许,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第一执行小组抵达信阳市某医院,找到被执行人李某。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李某最初的惊慌迅速被疲惫与无奈取代。他向执行干警说明其父病危,他近期一直在医院陪护。干警们看到李某憔悴的身影和焦急的神情,考虑到其目前家庭的特殊困境,并未机械地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执行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为此,执行干警将李某请至警车内进行现场约谈。在相对私密的空间里,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倾听他的实际困难。李某坦言,自己并非故意拖欠,只是目前经济困难,加上父亲病危,实在分身乏术。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李某在警车上签署了还款保证书,承诺月底前筹措部分资金先行支付,剩余案款在春节前还清。
“谢谢你们的体谅,我一定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李某连声感谢道。此次执行和解,是罗山县法院执行局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为陷入困难的被执行人减缓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放水养鱼”成效显著 企业脱困“主动清债”
行动当天上午10时许,第二执行小组将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周某传唤至法院,处理一起标的额为25万余元的合同纠纷尾款事宜。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初期,经调查,该企业因行业周期及回款滞后正陷入短暂困境,账户资金仅能维持基本生产。若此时采取强制查封、冻结等常规措施,很可能导致这家企业停摆。基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活力的理念,执行干警并未“一执了之”,而是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分期履行方案。该企业先行支付5万元以示诚意,剩余款项在法院给予的履行宽限期内分批偿还。期间,法院未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也未采取其他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强制措施。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向企业负责人周某询问了解到,随着市场回暖,该企业已稳步走出低谷,目前已有能力偿还案款。于是,他如约来到法院,当场将剩余案款一次性全部付清,主动提前结束了宽限期。此案中,法院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精准适用执行宽限等柔性措施,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最终实现,也为诚信但暂遇困难的企业赢得了生存发展的宝贵时间,最终实现“双赢”。
对抗执行“零容忍” 司法拘留“不手软”
行动当天上午,第三执行小组抵达现场后,精准锁定被执行人吴某住处,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调解室内,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并拒绝配合法院工作。鉴于其履行态度消极,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当场宣布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下午3时30分,执行干警将吴某送至拘留所,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此次果断采取拘留措施,不仅是对本案拒执行为的严厉惩戒,更是向所有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了明确而强烈的信号:任何蔑视司法权威、践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