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上午,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罗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在罗山县西亚丽宝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置联合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宪法知识展板等方式,吸引了大量过往群众驻足参与。法院干警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法律宣传手册等普法资料,并精心准备了印有法治标语的环保购物袋、普法围裙等实用宣传品,让法律知识随着这些日常物品融入群众生活。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活动特别设置的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掀起了现场热潮,围绕宪法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组成等知识点设计的题目,吸引了不同年龄层的群众踊跃参与。
此外,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贴近生活的法律问题,法院干警进行了耐心解答,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文,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维权路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治基石。罗山县法院将以本次“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更加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巩固深化普法宣传成果,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以更接地气、更富感染力的方式传播法治声音,积极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为罗山县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