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群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意识和能力,11月27日,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罗山县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20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出借给对方使用,为他人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其名下多张银行卡被用于赌博充值和提现,胡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800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依次有序进行,整个庭审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因贪图“轻松赚钱”的蝇头小利,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资金转移,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的过程。同学们全程聚精会神,认真观摩庭审,对“帮信罪”的法律后果、社会危害及司法审判程序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
庭审尾声,法官和检察官结合该案案情,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阐述了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宝等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警示同学们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切莫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威严,也了解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今后将不断增强辨别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将审判实践与法治宣讲紧密结合,提高了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普法形式,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