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执”解民忧 “行”在路上——罗山县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2025-09-08 09:06:40


为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5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2025年第14次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以司法利剑护航民生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清晨6点,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行动开始”指令下达,按照既定方案开展执行行动。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干警精心筹备、周密部署,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并制定出详细且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为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筑牢根基。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严格遵守执行程序,文明规范执法,针对不同案件被执行人因案施策,边执行边普法,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确保执行行动规范高效开展。

 

清晨突袭强攻坚 刚柔并济促履行

胡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始终拒绝履行赔偿款。集中行动当天清晨6时,执行干警根据线索突击赶赴张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无钱可还”,执行工作顿时陷入僵局。面对困局,执行团队果断调整策略,一方面,根据调查到的张某承包土地、鱼塘及为女儿购房的财产线索,严正告知若坚持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续也将处置相关财产。另一方面,执行干警联系其女儿、女婿共同做其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纳入失信、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在“强制执行”与“亲情劝导”的双重压力下,张某最终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逃避执行的代价,于当天17点30分前将全部赔偿款履行到位。至此,该案历时11小时连续攻坚,成功化解当事人间的对抗情绪,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担保显成效 主动履行化纠纷

华某与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成某拖欠55万元购房款迟迟不还。执行过程中,为暂缓执行期限,成某提供可靠债务担保人,并以书面协议明确分期履行案款。

达成和解协议并非执行终点,承办人持续紧盯履行进展,眼见履行期满,成某还未履行义务,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该案担保人,耐心向其释明作为担保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若违反和解协议,将直接执行其名下财产。经执行干警劝说后,担保人协同成某共同筹款,于行动当天来院主动履行了20万元案款,剩余案款承诺于下周还清。

 

小标的大矛盾 耐心调解化干戈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常某长期拖欠申请人江某的劳务费6000元。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突击赶赴常某家中,将其拘传回法院督促其履行义务。

在法院内,面对执行干警,常某情绪非常激动,诉说着不满:“当时的欠条有问题,就是他偷偷修改了数额。我不是故意赖账不还,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面对抵触情绪严重的常某,执行干警果断加大与常某的沟通力度,向其释法说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执行干警耐心倾听他的诉求,向其释明法律关系,告知其若认为存在争议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讲明继续拖欠将面临被拘留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多轮耐心细致地沟通,常某情绪逐渐平复,态度也有所松动。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常某现场给付1000元劳务费,并承诺剩余案款将在9月15日前给付完毕。至此,一起充满火药味的纠纷,在法官巧妙的调解下得以化解。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1人,现场张贴督促履行公告18份,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39.6万元。

“执”解民忧, “行”在路上。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实际行动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