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正值第3个全国生态日,罗山县人民法院联合罗山县林业局、罗山县文广旅局共同发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瑰宝,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投身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此次受保护的,是罗山县铁铺镇何家冲何大湾西南的一棵古银杏树。800多年前,它在此生根,开启与这片土地的漫长羁绊;90多年前,它见证红二十五军踏上长征之路,成为红色精神的鲜活象征。它历经雷击火烧,却顽强重生,被当地誉为“绿色纪念塔”,既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历史的“活化石”。
为守护这棵珍贵的古树,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立下严格规矩:禁止刻画、砍伐、削砍、剥损树皮树枝、挖掘树根等破坏行为;严禁在树上架设线缆、缠绕悬挂物体;围栏内禁止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攀爬等不文明行为也在禁止之列。
古树名木是生态与文化的双重瑰宝,对其进行司法保护,是法治文明进步的生动体现。罗山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对管辖区内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力度,构建起坚固的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司法责无旁贷。罗山法院将持续发力,为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每一棵古树都能在法治的呵护下安然生长,让生态之美在罗山大地代代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