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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劳务纠纷巧化解 锦旗致谢显真情

发布时间:2025-08-06 08:41:11


“我还以为我们这个纠纷要拖好久才能解决,没想到这么快就成功调解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在电话中连声感谢道。近日,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的被告张某,专程从外地将一面印有“一心只为民 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邮寄到罗山县人民法院楠杆法庭胡先尧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高效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诚挚谢意。


建房引纠纷 深陷“拉锯战”

2024年,张某翻建老宅房屋,雇请了同村的工匠赵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却在劳务费结算上产生了巨大分歧,经多次协商无果,赵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工作人员前期沟通了解,发现双方是因为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存疑,被告拒付劳务款而引发争议。原告赵某认为,双方当初约定的劳务费为9万余元,但工程完工后,张某仅支付了6万元。剩余3万多元经自己多次讨要,张某始终未付,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而被告张某则认为,赵某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增减施工项目,与实际约定不符,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自己不仅不应该支付余款,甚至准备提起反诉。


算好“四笔账” 耐心解民忧

在认真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胡先尧敏锐地意识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但若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愈积愈深,甚至引发后续执行难题和邻里长期不睦。为此,他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庭前调解上,帮助人双方当事人算好“账单”、理清矛盾,努力寻找既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最优解。

一是算清“经济账”。法官详细询问双方当初的约定,并结合当地同类建房的市场价格、实际工作量等,客观、公正地评估劳务费金额,为双方协商提供公平的参考基线。

二是厘清“质量账”。对于被告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法官耐心倾听其担忧和依据,也引导原告详细说明施工过程、采用的标准,不回避矛盾焦点,努力明晰责任边界。

三是讲透“法律账”。针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主张,法官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聚焦核心诉求。

四是融入“情理账”。调解中,法官坚持“情、理、法”相结合,表示理解原告作为劳动者对劳动报酬的期盼,也体谅被告对房屋质量的关切和经济压力,从诚信履约、乡里和睦、诉讼成本等角度,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耐心、细致、专业的调解工作,双方的态度逐渐从对抗走向理解,从固执走向包容。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同意再一次性支付原告赵某劳务费5000元;被告张某明确放弃就案涉房屋质量问题向原告索赔;原告赵某自愿放弃其余劳务费主张。随后,双方现场根据协议履行完毕。至此,一场旷日持久、耗费双方心力的纠纷,在互谅互让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面锦旗的背后,不仅是对承办法官专业素养和为民情怀的充分肯定,更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道路上的不懈努力与成效。罗山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让司法既有守护公平的力度,更有温暖人心的温度。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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