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优化营商环境 -> 典型案例

“公益清算”让 “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发布时间:2024-05-14 14:43:50


 “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尽管这些企业不产生效益,却依然占有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资源,阻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为有效清理“僵尸企业”,引导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2023年12月份,罗山县法院与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审结罗山县首例公益强制清算案件。

该案中,信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不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又不及时清算,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受理该申请后,为有效引导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罗山法院发布相关选任公告,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在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选任清算组。此后,清算组调查后制作了清算报告,提请法院确认该公司强制清算报告并终结该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目前罗山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支持清算组请求。

下一步,罗山法院将继续依托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依法引导低效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加速辖区“僵尸企业”出清,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