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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审判质效 考核指标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05 15:05:27


2023年1月1日至1230日审判质效

考核指标情况通报


一、案件收结存及结案率情况

(一)各类案件收结存及结案率(最高院要求统计案件不含恢复执行、执行保全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54件,审执结6726件,结案率为90.23%,10月份为87.7%,提升了2.53个百分点。

(二)审判案件收结存及执行结案率(不含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我院共受理审判案件5132件,审结4856件,结案率为94.62%,10月份为92.23%,提升了0.39个百分点;受理执行案件2322件,执结1870件,结案率为80.53%,10月份为77.44%,提升了3.09个百分点。

二、审判质效考核指标情况

(一)案件质量效果指标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参考区间:82.73%--88.07% 刑事:85.53%--90%民事83.41%--88.78%行政43.2%--56.4%)

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82%,参考区间,10月份为91.55%,提升了0.27个百分点。

其中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4.63%,优于参考区间;

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98%,优于参考区间;

行政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66.25%,优于参考区间;

2.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参考区间:2.66%--5.69% 刑事:1.26%--2.87%民事2.79%--6.11%行政4.04%--12.82%)

我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45%,参考区间,10月份为2.57%,提升了0.12个百分点。

其中刑事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6%,处于参考区间内;

民事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41%,优于参考区间;

行政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5%,劣于参考区间

3.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参考区间:0.12%--0.25% 刑事:0.11%--0.26%民事0.11%--0.24%行政0.17%--0.79%)

我院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7%,优于参考区间,10月份为0.054%,下降了0.016分点

其中刑事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21%,处于参考区间内;

民事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5%,优于参考区间;

行政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优于参考区间

4. 审限内结案率(参考区间:85.53%--92.52%)

我院审限内结案率为99.1%,优于参考区间,10月份为99.06%,提升了0.04个百分点。

其中刑事审限内结案率为98.81%,优于参考区间;

民事审限内结案率为99.23%,优于参考区间;

行政审限内结案率为99.47%,优于参考区间

5.调

我院调解率为26.67%,10月份为27.27%,下降了0.6个百分点。

6.撤诉率

我院撤诉率为22.93%,10月份为23.04%,下降了0.11个百分点。

7.平均结案时间(参考区间:54.27%--82.14% 刑事:34.38%--54.74%民事50.73%--78.94%行政56.57%--88.7%)

我院平均结案时间为31.23天,优于参考区间,10月份为29.76天,增加了1.47

其中刑事平均结案时间23.38天,优于参考区间;

民事平均结案时间26.76天,优于参考区间;

行政平均结案时间29.62天,优于参考区间

8.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我院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87%,10月份为95.72%,提升了0.15个百分点。

9.民事一审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我院民事一审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33.75%,10月份为33.86%,下降0.11个百分点

10.裁定再审率(参考区间:6.02%--13.13% 刑事:0.61%--2.33% 民事 6.88%--15.14% 行政1.2%--6.29%)

我院裁定再审率为20%,低于参考区间,与10月份持平。

11. 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

我院裁定再审率为10%,10月份持平。

12. 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

我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55.46%,10月份为59.4%,提升了3.94个百分点。

四、总结分析

1. 我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中有5项指标优于参考区间,分别为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

1项指标低于参考区间,为裁定再审率。

2. 5项指标较10月份有所下降,分别为生效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调解率、撤诉率、平均结案用时、民事一审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请各部门查缺补漏,针对弱项指标整改提升。      



罗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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