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网络查控的优势在于省时省事。传统模式下,需要执行员双人、双证到银行柜台办理查询、冻结,人力成本高,覆盖范围窄,执行效率低下,现如今法官只需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多家银行的存款信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并能够及时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效打击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改变“执行难”的局面。智能查询已成为执行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是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是化解“执行难”的锋利武器。

近日,罗山法院执行局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8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一处改造项目提供干混砂浆。项目结束后,b公司拖欠货款35万余元,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罗山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但此后,b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义务,a公司遂于2022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在繁简分流机制的有效运行下,案件移送至快执团队。快执团队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在线上进行查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发现企业账户存款可供执行,而后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间,快执团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11月底,快执团队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3万余元,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至此,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高效助力下,该案仅用时21天得以圆满执结。
罗山县人民法院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执行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努力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全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高效的工作方式节约了办案法官的办案时间,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