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破产案件结案进度,推动破产审判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罗山法院集中审结了四起企业破产案件。以快速、高效为主导原则,于案件受理当日指导管理人制定工作计划表,明确债权申报及审查、债权人会议召开、宣告破产等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指导调整,通过对案件办理进度的全程把控,推进破产案件程序高效、有序终结。
对于毫无发展前景、债台高筑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以短平快的方式让其从市场中快速退出,对改善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对此,罗山法院始终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因企施策,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着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