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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化解赡养纠纷 用爱传递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2-09-05 10:24:57


太感谢你了,陈法官,不仅让我们老两口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也让我们这个大家庭恢复了以往的和谐…”老人包某握着陈玲莉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着。

案情简介

原告蔡某、包某已近80岁高龄,二人共生育三个子女。蔡某于2013年患心脑血管疾病,落下病根,多次发病导致目前痴呆偏瘫,包某亦体弱多病,二人均无经济来源。2022年年初,蔡某救治于广东省某医院,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后因生活不能自理,雇请他人护理;后蔡某、包某为改善居住条件,对住房进行简单装修,花费装修费2万余元。因被告蔡某丽拒绝分担医疗费、护理费、装修费等,蔡某、包某遂将蔡某丽诉至楠杆法庭。

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均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被告蔡某丽坚称父母是受两个妹妹的挑唆才起诉自己,并称父母身体出现问题,是在两个妹妹家干活所致,父母有存款、有养老保险,父母是农村户口,诉求每个月赡养费1288元极不合理。因双方分歧较大,不愿让步,持续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无果而终。

为缓和对立情绪,弥合亲情关系,庭后陈玲莉法官多次与老人及其子女面对面、背靠背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及诉求,力图让他们的负面情绪得以宣泄。在与被告蔡某丽单独交谈的过程中,陈玲莉法官一面从法律层面对其讲解案例、释明法理,一面从道德层面与其推心置腹地聊家常,进行循循善诱地开导、化解其心结。最终,双方均放下芥蒂,重拾了亲情,原告蔡某、包某放弃对装修费用的主张,被告蔡某丽当庭给付父母已支出的护理费2266元,表示愿意承担父母已支出医疗费的1/3,承诺自2022年8月起,每月15日前给付父母赡养费500元;父母日后如请保姆,其亦愿意承担1/3的费用,诚恳地表示,今后会常回去看望父母。

该起案件调解成功,陈玲莉法官心理如释重负。她说:“每当办理赡养案件时,心情都有些沉重,对于这类案件,我们不能一判了之,最重要的是要唤起每一位子女对父母的爱,让他们认识到,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馈;为人子女者,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爱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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