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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100%

  发布时间:2009-09-08 09:08:34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河南省罗山县法院坚持庭前、庭审、庭后调解三结合,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化解社会矛盾。

庭前调解,侧重于情理,重点澄清被告人“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错误认识,旗帜鲜明的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合理的赔偿请求,使双方都认识到,犯罪行为不仅要受刑事追究,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也应该赔偿。

庭审调解侧重于法理,强调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举证责任,使赔偿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让被告人心服口服。

庭后调解则坚持情理于法理并重,重点向被告人及其亲属说明积极赔偿,取得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谅解的,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促进双方化解矛盾。

20091月至8月,该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12件,调解率100%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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