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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发挥多元调解优势,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2-06-15 16:19:19


近日,龙山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批涉企案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河南某木业有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在信阳某银行罗山县支行贷款六笔,金额合计480万元,以其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河南某木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信阳某银行罗山县支行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贷款351.83万元及利息。

案件起诉至龙山法庭,龙山法庭庭长方涛迅速查阅案卷,并前往河南某木业有限公司,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经了解,该公司主要经营木材加工、木质品制造等,企业目前有100余名职工,有效地带动了当地就业,促进了本地经济发展,同时企业也积极致力于公益事业,曾带贫200户家庭。2019年因扩大生产规模向银行贷款,但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萎缩,订单减少,产品滞销,企业目前也处于停工停产的状态,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考虑到企业目前的情况,方涛认为若直接判决,该公司厂房及设备被拍卖,会进一步加剧企业的困境,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工人失业。

方涛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实体企业发展的目的,秉持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前往信阳某银行罗山县支行,与该行负责人沟通,详细介绍被告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从银行的经济责任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再到员工的生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倾心调解,缓和双方矛盾,最终信阳某银行罗山县支行同意被告分期分批偿还贷款,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历时10天,庭长方涛促成六案全部调解,既缓和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为被告企业渡过难关争取了期限,也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对于涉及企业权益维护的案件,龙山法庭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目的,以“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工作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多元调解的优势,实现涉企案件灵活快速处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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