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6月1日,全市法院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罗山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红莉、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参加本次揭牌仪式。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主持仪式。
蔡红莉与张波为“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
家庭教育指导师聘用仪式上,罗山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胡忠宪宣读了《关于聘用沈振芳等同志为家庭教育指导师的通知》。
随后,在该院召开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上,该院刑事审判庭汇报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与会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运行机制、跨部门联动机制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情形及部门职能职责等进行研究讨论。
与会各单位就深入推进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达成了《关于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波对“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罗山法院挂牌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动力。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中心任务。二、强化沟通协作,凝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动协作机制的重要作用,加强沟通协作,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深入发展。三、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活力。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以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基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红莉对罗山法院能够紧跟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成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给予了肯定,同时就如何做好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办好未成年人案件。各基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要以案件审理为抓手,重点做好涉未成年刑事案件、婚姻纠纷案件、抚养纠纷案件,针对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存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问题,依法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用法律的手段唤醒“沉睡”监护人,督促失职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二、要转变工作思路,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成效。各基层法院及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内涵,转变工作思路,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思想探索新路子,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理念创新。三、要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浓厚家庭教育氛围。要严格按照《家庭教育宣传周》的任务要求,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工作,将家庭教育宣传工作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相结合,发挥“三微一端”新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家庭教育工作。四、要加强经验总结,打造特色家庭教育品牌。各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法润青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打造成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领域的典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罗山模式,为全市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
娄匡元表示,罗山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凝聚共识,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将“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打造成为一张亮丽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