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罗山县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11月26日下午,罗山县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座谈,开门纳谏、共话营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化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啸参加了本次会议。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梅传莉主持会议。
会上,梅传莉通报了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家发言环节,河南荣权门窗有限公司、新时代陶瓷、中毅高热等多家企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对罗山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及审判执行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健全服务长效机制、加大“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力度、强化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秦化学对各企业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并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力度,畅通联络机制,及时解决和反馈企业提出的问题;二是要坚持保护和服务的理念,通过建立商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等措施,提升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力度与服务质量;三是要对优化营商环境、便企利企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发展。
何啸指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的政治责任,是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县法院将认真研究与会人员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针对性强的司法服务。
就企业在当前形势下的自身发展,何啸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企业应做好前瞻性决策,严格审查借贷与担保能力,谨慎选择投资和担保项目,筑牢法律风险防线;二是要提升遵纪守法意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是关键。只有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市场、赢得发展、赢得未来;三是要增加忧患竞争意识。面对大环境压力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唯有增强忧患意识,掌握核心技术与竞争力,方能使得企业行稳致远;四是要建立沟通配合意识。有难处要讲,有问题要提,在诉讼过程中,企业应增进与法院间沟通协作,理清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力求实现诉讼双方携手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