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升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特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成立罗山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啸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胡忠宪 副院长
成员:
胡维厅 党组成员、副院长
梅传莉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 娟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礼利 党组成员
曾治民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许朝地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孙定善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任道强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蔡 韧 专职审委会委员
王秀梅 专职审委会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梅传莉兼任,各部门负责人为专职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我院营商环境工作由民事审判二庭牵头,其他各部门配合工作,行政审判庭做好涉企工伤认定、环资等案件审理工作,刑事审判庭重点开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工作,执行局针对营商环境类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立案庭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派出法庭配合做好五类合同案件、金融案件等审理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营商环境类案件质效指标进行定期通报,各部门合力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营商环境评价项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
(一)执行合同项目
责任领导:胡维厅、梅传莉、王娟、王秀梅
责任部门:立案庭、执行局、各审判业务部门
(二)办理破产项目
责任领导:梅传莉、王娟
责任部门:民二庭、执行局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项目
责任领导:梅传莉、王娟、
责任部门:民二庭、执行局、其他各部门配合
审管办负责定期通报上述评价项目相关数据,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评价项目涉及的具体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与营商环境评价排名。
三、工作内容
对照上级法院相关文件及《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指引》、《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聚焦营商环境评价短板做好年底执法办案惠企工作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并落实在工作中,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工作台账,做到可复制、可印证、可上传,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实行全面排查,梳理各项重点工作,查弱项、补短板,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情况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