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优化营商环境 -> 制度规范

罗山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保障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承诺

发布时间:2021-11-23 17:03:34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企业,罗山法院作如下承诺:

一、对所有在市场主体,一律给予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

二、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依法惩治腐败,营造清朗、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办理涉企民商案件,及时化解纠纷。

四、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积极性规范涉企办案行为。

五、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所有涉企案件进行标注加快受理、办理、审理、执行各类涉企案件

六、认真落实涉企案件司法救助,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涉诉企业实行诉讼费用减、缓、免措施。

七、全面推进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为重点的干警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

八、明确联系企业的服务领导和责任干警,公开联系方式,挂牌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九、咨询、查询(案件、执行、信访、送达、调解)案件信息预约办理、联系法官等可拨打12368热线。

十、企业监督举报专用电话为:0376-6362568

        

 罗山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万珂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