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而引发的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案件。
10多年前,徐某位于罗山县北大街的房屋因政府修路修桥,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议征收拆除。后徐某多次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要求退还被拆除房屋所在土地其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法官胡汉青在受理该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经过仔细研究,认为本案系行政争议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行政争议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望调解化解纠纷。
天气酷暑难耐,为便利当事人,消除徐某的抵触情绪,胡汉青带领书记员,主动登门前往徐某家中。胡汉青围绕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对徐某开展耐心细致的指导和释法工作。最终,徐某对法院的释明工作表示了认可和理解,并自愿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