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上午,罗山县法院大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旁听席上一群身着制服的旁听人员认真地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这些旁听人员时不时地看一下手中的案情简介,随着庭审进程在笔记本上记记写写。
被告人黄某某系潢川县某乡政府工作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自2018年以来,采取购买人用碘伏、阿维菌素等原料,撕掉原标签,贴上其编造的上海某公司商标的方法,以假充真,制售假鱼药销售至信阳市平桥区、罗山县、息县、正阳县、安徽省六安市等地各个鱼塘、水库承包人,在渔业养殖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净化农村养殖产业链条的市场环境,准确打击该领域制假售假不法行为,确保群众利益,罗山县法院遂邀请了罗山县市场监管局监执法人员旁听该案的审理。